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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工资怎么填写

2024-01-04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不允许用人单位直接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发给劳动者。这是因为社会保险部分由国家统筹缴纳,如果直接发给劳动者作为工资而不履行缴纳义务,将损害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那么实践中社保缴费工资怎么填写呢?

公司缴纳社保是当月缴纳当月的,但是个人缴费部分是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在前一个月预扣还是当月代扣拟或次月补扣都是由其自己决定的,社保只是当期收取当期参保费用,不会规定个人缴费部分的扣缴时间。同时,按规定,社保缴费基数是每年确定一次,当年就不再变动了。一般每年3-6月,用人单位根据该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向社保机构申报,到年底决算一次。基数不会随着当年每月工资变动的。而新员工一般填写入职第一个月的全月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社会保险费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一些项目要从缴费基数中扣除,还会因各种客观原因(例如工资调整或政策调整等)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实际缴费可能会有出入,由此导致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对社保缴费基数有异议的,应通过行政途径申请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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