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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有效吗?

2024-11-13 劳动工伤 乐清专业律师网

在劳动合同是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然而,当劳动合同中出现“工资已包含加班费”这样的约定时,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一、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加班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或者工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通常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为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应以实际支付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1、延时加班:月工资标准/21.75÷8小时×加班时数×150%。

2双休日加班:月工资标准/21.75÷8小时×加班时数×200%。

3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标准/21.75÷8小时×加班时数×300%。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或完成标准定额时所获得的工资为标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三、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的法律效力分析

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资包含加班费,并且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则该约定通常是有效的。用人单位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费,如工资表、工资明细表等,员工不能再额外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加班费。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已包含加班费,但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则该条款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超时加班的,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仍然需要根据实际加班时间进行折算确认,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的需要补足。此外,判断这种约定的有效性还需考虑合同签订的具体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利用其优势地位,迫使劳动者接受这样不合理的条款,或者未对条款进行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导致劳动者在不知情或误解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那么这样的约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并非一概有效。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谨慎对待此类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是否有效,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的真实意愿、证据的提供情况、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要求、最低工资标准的遵守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履行情况。在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则可能被判定为无效。如果用人单位确需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中包括加班工资的,笔者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数额,并做好加班考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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