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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2025-09-17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之一。那么,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呢?
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此时,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原则上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劳动合同法》也没有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形有两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为劳动者主动离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若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则可能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例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当劳动者患病、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些情况并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情形。因此,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劳动合同。
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必须提前通知,但从职业道德和良好工作交接的角度出发,提前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进行沟通交流,无疑能够使得辞退流程更加便捷有序,也有助于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决定不与劳动者续签,提前通知可以让劳动者有足够的时间做好离职准备,寻找新的工作机会,避免造成劳动者的突然失业和经济上的困难。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劳动合同期满,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也应当提前告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和人员安排。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时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具体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直接终止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