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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经常迟到,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吗?
2025-10-30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员工的出勤情况是衡量其工作表现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工作场所中,员工经常迟到是一个让用人单位颇为头疼的问题。那么,当这种情况频繁发生时,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辞退该员工呢?答案并非简单的“是”或“否”,而是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员工上班迟到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也明确,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有合法的依据和正当的程序。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迟到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且达到一定次数或程度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员工经常迟到且符合合同约定的辞退条件时,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辞退员工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确保规章制度已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且解除理由必须合法、合理。
此外,对于员工迟到的原因也需要进行合理的考量。如果员工经常迟到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突发的自然灾害、公共交通故障等,且员工能够提供合理的证明,那么用人单位在处理时应当更加谨慎,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地辞退。但如果员工迟到是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如睡过头、拖延等,且经过多次提醒和警告仍无改善,那么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有权采取辞退措施。
综上所述,在员工出现迟到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先进行沟通提醒,要求员工改正,而不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迟到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监控视频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