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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6-01-23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对员工来说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和作用。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信息,是员工就业权益的基本保障。劳动合同还是员工维权的最重要证据。无论是工资纠纷、工伤赔偿纠纷还是其他劳动权益纠纷,劳动合同都是证明书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判断双方责任和权益的重要依据。在劳动法律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然而用人单位却迟迟不将合同文本交付给员工。那么,此时员工能否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吗

一、用人单位为什么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

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但是部分用人单位管理者对劳动法律法规缺乏足够的重视和了解。他们没有意识到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有的用人单位故意不把劳动合同给员工,是企图逃避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因为劳动合同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重要条款。部分不良企业担心一旦员工手中持有合同文本,当企业出现诸如拖欠工资、随意变更工作岗位、不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时,员工能够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维权。而员工没有合同,在维权时就可能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逃避责任的侥幸心理。

还有的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例如,一些企业可能会私自修改合同条款,如减少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缩短带薪年假天数等。没有员工手中的合同作为对照,企业就可以按照自己修改后的标准执行,从而减少用工成本支出。又或者,企业希望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能够更“随意”一些,避免因合同约定的补偿条款而支付过多费用。通过不交付合同,减少员工对自身权益的清晰认知,进而降低企业潜在的用工成本风险。

二、签了劳动合同没给员工,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其立法目的在于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这里强调的是“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不是“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惩罚机制的核心在于杜绝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逃避法定义务的行为。因此,员工能否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的关键在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

三、用人单位未交付劳动合同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用人单位存在未向劳动者交付劳动合同文本的情况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交付劳动合同的义务,首先要面临的是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责令改正旨在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除行政责任外,用人单位未交付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如何维权

当发现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自己时,员工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沟通。很多时候,可能是由于工作疏忽或者沟通不畅导致员工没有拿到合同,通过友好协商,问题往往能够得到解决。若与用人单位的沟通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部门,员工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详细说明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其改正,要求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交付给员工。此外,如果员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时,要注意收集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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