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劳动工伤 > 劳动实务
用人单位没有交全五险险种,员工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吗
2026-04-14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在当今社会,五险一金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乎着每一位职场人的切身利益。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获得物质帮助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为员工缴纳齐全五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容推卸。
当用人单位没有交全五险险种时,员工的合法权益必然受到损害。例如,在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若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费用,将可能全部由员工自行承担,这无疑会给员工及其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再如,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就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等福利。然而,现实中存在一些用人单位没有交全五险险种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员工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呢?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及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劳动者可以单方面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请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而社会保险指的是五险,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或者是只交部分保险险种均是不合法的行为。如果用人单位仅仅缴纳了部分保险的情形,也就是缴纳的社会保险种类不全,也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共五个险种,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主张经济补偿员工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证明双方存在实际劳动关系。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可用入职通知、工牌、工资发放记录等辅助证明。主张经济补偿金必须以书面形式(如EMS快递、邮件等)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在通知中明确解除原因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是口头解除或未说明具体原因,可能导致无法主张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