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成年学生在自发开展的体育运动中受伤的责任认定

    经办案例

    裁判要旨  成年学生参与具有对抗性的竞技体育活动,应当具有风险判断意识。在校园内自发组织、参加竞技体育活动中遭受伤害,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不能证明学校及其他参与者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学校及其他参与者对受害人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  原告周某原系被告万方学院学生。2012年9月13日,被告崔某...

    2019-12-13 经办案例

    阅读更多
  • 屠建策、钱勤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经办案例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浙03民终546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屠建策,男,1977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乐清市,法定代理人:王某,女,1979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乐清市,系屠建策之妻。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保安,男,1950年4月14日出生,汉族,住温州市鹿城区,...

    2021-03-18 经办案例

    阅读更多
  • 劳动争议约定管辖的效力之辨

    劳动实务

    【案情】  2012年6月,黄某与上海腾辉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腾辉重庆分公司)签订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约定黄某从事保安工作,工作地点在重庆市渝北区。劳动合同同时载明:“发生劳动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只能向徐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复议,对仲裁、复议裁决不服的,双方只能向徐汇区人民法院...

    2016-02-04 劳动实务

    阅读更多
  • 饮酒猝死宴请人是否担责

    经办案例

       案情陈某、王某、张某因经营矿山有业务往来,常在一起饮酒,2013年5月份的一天中午,陈某宴请另二人在其家喝酒,三人分别饮了不同等量的白酒和啤酒,吃饭后王某先行离开,因张某已醉,陈某因害怕其回家与其妻吵架,便开车将其带到矿山(因在山上有作业),到矿山后,陈某开着车门、车窗让张某在车上醒酒,张某就...

    2019-12-15 经办案例

    阅读更多
  • 谭兵与浙江天顺玻璃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经办案例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浙0382民初3206号原告:谭兵。委托代理人:刘雅莉,秭归县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被告:浙江天顺玻璃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胜增,系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周鹏飞,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黄建羽,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审理经过原告谭兵...

    2021-03-18 经办案例

    阅读更多
  • 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能否据此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实务

    【案情】  2013年3月,李某进入某制造公司从事生产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在劳动合同外,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协议,该协议约定用人单位不为李某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每月直接将社会保险费支付李某。2014年11月,李某向公司提出离职并获得批准。2015年12月...

    2016-10-03 劳动实务

    阅读更多
  • 刘秋芝与乐清市大众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经办案例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浙0382民初515号原告:刘秋芝,女,1981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委托代理人:周鹏飞,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乐清市大众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乐清市柳市镇三里村。法定代表人:金永盛。原告刘秋芝与被告乐清市大众电子有...

    2021-03-18 经办案例

    阅读更多
  • 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全国的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实务

    【案情】   2010年4,黄某进入江西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黄某的工作地点为全国,2015年7月,公司指派黄某到新疆工作,黄某不同意未上岗。2015年8月,公司以黄某旷工为由通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黄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仲裁裁决支持黄某申请,该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2016-12-07 劳动实务

    阅读更多
  • 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管辖无效

    劳动实务

    参阅要点用人单位使用格式条款与劳动者签订管辖协议,约定劳动争议纠纷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造成劳动者诉讼明显不便利,劳动者主张该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基本案情李某于2011年5月1日入职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德蒙公司),担任司机,工作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

    2016-04-28 劳动实务

    阅读更多
  • (2017)浙03民终5466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经办案例

    案情简介2016年7月2日,屠x策、汤x国、黄x飞等人驱车从乐清前往丽水钓鱼,2017年7月3日早上回乐清,中午到达黄x飞位于的家中。后钱x俭来到黄x飞家中,屠x策、汤x国、黄x飞、钱x俭四人一起用餐,席间四人饮用白酒共一斤半多至两斤左右。13:15分许,用餐完毕,钱x俭先行离开,屠x策、汤x国继续...

    2020-04-20 经办案例

    阅读更多

首席推荐

  • 周鹏飞律师
  • 电话:18857788008
  • QQ:653308433
  •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 经济纠纷 离婚诉讼
  • 执业证号:13303201410149773
  • 执业机构: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
  • 地址:乐清市清远路321号清远大厦9楼